這幾天最熱鬧的新聞,莫過於塑化劑事件,而我也接到不少電話來詢問,所以針對塑化劑(起雲劑),因為涉及的層面很廣,我會再po一篇專文來好好討論,希望可以提供大家一些有用的資訊。

 不過在這之前,想先來看一下最近這一則新聞,希望先釐清一些重要的基本概念。新聞是這樣的:

「高雄市議員陳政聞的太太,傳出疑似是吃了含有塑化劑的酵素包,而罹患大腸癌末期。上午陳政聞召開記者會,表示太太是從七年前,就開始購買由德康生技所生產的酵素通暢包。由於該家公司就是違法添加黑心塑化劑的昱伸公司下游廠商,陳政聞懷疑,太太是因為吃了含有塑化劑的酵素包,才會罹癌。」

 從新聞可知,吃保健食品已是全民運動(沒吃過保健食品的請跟我喊「有」!),而根據經濟部2008年統計,台灣人吃掉的保健食品高達670億元,都可以蓋一棟台北101大樓(580億元),這數字再update下去,恐怕都可以蓋更多棟了~~

 全民瘋保健食品的同時,究竟該如何避開風險,吃對買對?這才是一個大學問。依我過去接獲的詢問,我發現,雖然不分男女老少全民都在瘋保健食品,然而「不看標示、產地、認證」、「聽人家說這不錯,就掏錢,買保健食品像買零食」、「知道食品與藥品有交互作用的人,不到一成」「把保健食品當成藥品來食用」等等顯示民眾和政府都還有需要努力的空間。

 《康健雜誌》曾貼心地提醒民眾五大最常見的山寨版保健食品,分別是:善存、銀寶善存、維骨力、骨力膠囊,以及大幸正露丸。在此要先幫大家建立一個重要觀念是:「食品」與「藥品」並不相同,「健康食品」原本是一日常用語,但從民國8883日健康食品管理法實施後,就轉變成法律專有名詞了。

 而所有想稱為「健康食品」的商品,都需經過衛生署認證,而有一定的品質,也享有一定的保障,換句話說,只有衛生署認證的「健康食品」,可以依衛生單位核准的「保健功效」為廣告宣傳。除此之外,任何食品標示或廣告如涉及「保健功效」宣稱,就違反了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。

 反之,「保健食品」至今尚是一般日常用語,任何商品只要在合法範圍內,都可自稱為「保健食品」。更重要的是,健康食品與藥品不同,它並非以治療、矯正人類疾病為目的的食品,而僅是提供保健功效的食品。因此,只有標有「健康食品」、「衛生署健食字號」及「綠色橢圓標識」,才是衛生署有保障的健康食品,至於藥品則不能任意添加物質,且有政府把關更為嚴謹,安全性較高

儘管健康食品的保健功效獲得科學化的驗證,我還是呼籲不應對健康食品有過度期待,因為健康食品畢竟不是藥品,不具有療效,健康食品不是用來治療、矯正人類疾病為目的的食品,千萬不能因為補充吃這些產品,就有病不就醫,倘若是保健食品有藥效,就應該被稱為「藥品」,而非「食品」了。 

以下我為大家整理的「不可不知的三大保健食品常識」:

1. 打開保健食品後要丟掉棉花乾燥劑:棉花是為了預防碰撞,還可能吸附濕氣及髒污,所以打開後不用要丟棄;乾燥劑的功能是要吸濕,開瓶後接觸到空氣吸濕功能會降低,若再放回,易加速變質,影響安全性及療效。

2. 保健食品開封後保存期限:並非是根據瓶罐上的保存日期,而是一打開就要儘速吃完,建議開封3~6個月就不再使用,因易變質或潮解。

3. 買保健食品前應與營養師、藥師諮詢(這些相當重要!)營養師及藥師分別為食物及藥物的專業,購買前的諮詢將有助選擇適合自己身體狀況的保健食品,同時降低食品與藥物交互作用的風險。

關於藥品與食品的進一步區別、塑化劑的影響等議題,我會陸續在本部落與各位分享,也歡迎大家踴躍發問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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